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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3-0006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7-05
文号: 灌政复〔2023〕5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文〔2023〕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对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具体情况。面积1…

县政府关于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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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文〔2023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具体情况。面积13130.6平方米(约19.7亩),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绿地率满足相关规范,拟挂牌起始价50万元/亩,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依法组织好土地挂牌出让的相关工作。

四、以上地块经审核竞买人符合竞买资格并经税务部门确定竞买保证金,所有地块按挂牌起始价计算土地出让金总额的百分之百缴纳到账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同你局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如超过开工、竣工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3630

(此件公开发布)